经个人申报,二级单位推荐,校团委审核确定推荐人选,坚持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择优”原则,推荐上报制药与材料学院王振宁为“第十三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”推荐人选。现根据文件要求对此次评选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5日。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实名提交书面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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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团委